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过路村(略)国道旁华平厂房、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拍卖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表一:(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 日期 | 使用权面积(㎡) | 本次拍卖土地面积(m²) |
赣市开国用((略))第(略)号 | 潭东镇过路村 | 工业用地 | 出让 | (略)年(略)月7日止 | (略).6 | (略).(略) |
赣市开国用((略))第(略)号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略)国道东南侧 | 工业用地 | 出让 | (略)年8月(略)日 | (略).(略) | (略).(略) |
表二:(略)
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成年代 | 规划 用途 | 所在层 /总楼层 | 建筑面积(㎡)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一层A | (略)年 | 非住宅 | 1/(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二层A | (略)年 | 非住宅 | 2/(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三层 | (略)年 | 综合楼 | 3/(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四层 | (略)年 | 综合楼 | 4/(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五层 | (略)年 | 综合楼 | 5/(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六层 | (略)年 | 综合楼 | 6/(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七层 | (略)年 | 综合楼 | 7/(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八层 | (略)年 | 综合楼 | 8/(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九层 | (略)年 | 综合楼 | 9/(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十层 | (略)年 | 综合楼 | (略)/(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十一层 | (略)年 | 综合楼 | (略)/(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十二层 | (略)年 | 综合楼 | (略)/(略)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第十三层 | (略)年 | 综合楼 | (略)/(略) | (略).(略) |
/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潭五路路口华平综合楼消防控制室 | (略)年 | / | / | (略).(略) |
赣房权证字第S(略)号 | 赣州开发区潭东镇过路村(略)国道旁潭东华平厂房 | (略)年 | 厂房 | 1-2/2 | (略).(略) |
备注:
1、综合楼的建筑物占地横跨宗地一(用地面积为(略).6平方米)和宗地二(用地面积为(略).(略)平方米)两宗相邻的地块。
2、一 层B、二 层B、整栋综合楼、厂房、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分别为(略).(略)平方米、(略).(略)平方米、(略).(略)平方米、(略).(略)平方米、(略).(略)平方米。
3、综合楼的一层B、二 层B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其应分摊的公共服务于整栋综合楼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该予以扣除:
(1)综合楼的一层B、二层B应分摊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为1.(略)平方米;
计算过程:(略)
(2)列入本次范围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
计算过程:(略)
(3)列入本次范围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
计算过程:(略)
4、综合楼的一层B、二 层B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该予以扣除。
(1)综合楼和厂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0.(略)平方米;
计算过程:(略)
(2)综合楼一层B、二层B 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略).(略)平方米;
计算过程:(略)
(3)列入本次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略).(略)平方米;
计算过程:(略)
(4)列入本次范围的宗地一和宗地二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略).(略)平方米、(略).(略)平方米;
计算过程:
宗地一:(略)
宗地二:(略)
5、具体相关数据以当地自然资源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部门核算为准。
地上附属设施包含构筑物、路面硬化、围墙等。
拍品范围以赣恒方【(略)】(司)字第BFD(略)号评估报告为准。(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情请见附件:(略)
特别提示:(略)
整体起拍价:(略)
贷款服务银行:
江西银行赣州分行法拍保咨询电话:
张经理:(略)
赣州农商银行法拍保咨询电话:
郭经理:(略)
华夏银行赣州分行法拍保咨询电话:
唐经理:(略)
光大银行赣州分行法拍贷咨询电话:
刘经理:(略)
赣州银行银河支行法拍贷咨询电话:
黄经理:(略)
以上银行参考贷款利率及贷款成数、期限如下(具体利率、额度、贷款成数以银行最新政策及贷款银行合同为准):
首套住宅按揭利率:(略)
二套住宅按揭利率:(略)
商业店铺、写字楼房产:(略)
工业厂房:(略)
二、竞买人条件及注意事项:(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法院不负责退税。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标的物优先购买人:(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https:(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附件:(略)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