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据《评估报告》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略)
特别提示:
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
本次拍卖标的物车辆停放在重庆市荣昌区古昌镇万灵停车场,标的物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停车费金额可咨询停车场负责人(陈老师,(略)),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停车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停车场(停车费以实际提车时计费为准)。
标的物车辆可能涉及到的事故理赔、出险记录、违章扣分等情况,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1、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非车辆专业人员,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标的物年检证明不详,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未提供,且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辆改装等信息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在竞拍开始前自行核实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拍卖成交后,若因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辆改装等信息与档案登记不符,出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状况、需履行补办证照等手续及费用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车辆适用性质的变更,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清楚。
5、标的物车牌为异地牌照,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号,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并自行办理车辆后续产权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略)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报名。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具体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略)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五、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