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万元):(略)
最高限价(万元):(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内容及要求:(略)
1.深入调研分析:(略)
2.规划编制起草:(略)
3.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略)
4.成果提交与后续服务:(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和业绩,并提供相关资质及业绩的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7.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相关文本成果要求为原创,规划文本要符合国家、省、市重大战略、规划,又要做到因地制宜、体现本地特色,重点突出,具备可操作性,安宁市民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和工期建议。
9.本项目费用包含了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略).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安宁市民政局,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
(略).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报告编制费、评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准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到现场或提交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anmz(略)@(略).com)。
提交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四、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方式:(略)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七、咨询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安宁市民政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