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略)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就“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略)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范围:
(1)公开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2.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略)
(2)意见递交方式:(略)
(3)意见接收机构:(略)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
(6)联系邮箱:(略)
4.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附件信息:(略)
二、开标时间:(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开标时间”即为“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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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