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唐家沱组团H标准分区H1-9-1地块项目设计答遗及补遗通知各潜在投标人:两江新区唐家沱组团H标准分区H1-9-1地块项目设计答遗及补遗通知如下:一、答疑部分质疑1、这个项目技术标居然采用明标评审,是不是在为了潜在意向单位铺路?建议调整为暗标,各方公平竞争。答:(略)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遗及补遗通知各潜在投标人:两江新区唐家沱组团H标准分区H1-9-1地块项目设计答遗及补遗通知如下:一、答疑部分质疑1、这个项目技术标居然采用明标评审,是不是在为了潜在意向单位铺路?建议调整为暗标,各方公平竞争。答:(略)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各潜在投标人:两江新区唐家沱组团H标准分区H1-9-1地块项目设计答遗及补遗通知如下:一、答疑部分质疑1、这个项目技术标居然采用明标评审,是不是在为了潜在意向单位铺路?建议调整为暗标,各方公平竞争。答:(略)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两江新区唐家沱组团H标准分区H1-9-1地块项目设计答遗及补遗通知如下:一、答疑部分质疑1、这个项目技术标居然采用明标评审,是不是在为了潜在意向单位铺路?建议调整为暗标,各方公平竞争。答:(略)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一、答疑部分质疑1、这个项目技术标居然采用明标评审,是不是在为了潜在意向单位铺路?建议调整为暗标,各方公平竞争。答:(略)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1、这个项目技术标居然采用明标评审,是不是在为了潜在意向单位铺路?建议调整为暗标,各方公平竞争。答:(略)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2、(1)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基于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提出主题概念”,请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及城市脉络相关上位资料。(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招标要求在“总体规划设计”中明确“游轮大厅、商业、公交站场、周边已建项目及市政交通等TOD逻辑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请提供项目周边已建项目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招标要求在“平面布局深化”中明确“充分考虑项目TOD 属性,与港口工程及A 区路网的关联及互动”,请提供港口工程和A区路网相关资料。(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BIM方案是否需要提供模型?(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5)一二期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设计调整?(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6)请明确公交站场公交车、大巴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停车数量。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详见本条回复(2)。(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此次投标文件不提供BIM模型,中标后后续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5)用地分界线不能调整。(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6)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拟定。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3、(1)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总体符合《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管理导则》要求”,请提供两江四岸等上位规划以及片区城市设计(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寸滩国际新城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关文件。(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明确“设计应基于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结合建筑功能需求落实其设计的实施性、经济性和可分期建设的整体要求”,请提供“寸滩片区空间规划优化方案和项目 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相关文件。(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请提供概念方案相匹配的建筑功能指标表、总图、技术图纸及模型以及完整的方案文本,作为定位策划和平立面深化的依据。(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请提供概念方案商业策划及定位相关文件。(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5)请提供概念方案交通组织图、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相关分析图,进行深化设计。(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6)请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7)请提供用地红线带地形图CAD(含用地周边以及已有土石方基坑标高等地形信息)。(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8)请提供该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及区域发展定位。(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9)请提供地块周边管网资料。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寸滩片区城市空间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概念方案意向图中体现,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风貌控制和设计指引均已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表述。(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定位策划及平立面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对功能业态有要求,商策需由投标单位结合投标方案进行提供,并作为重要技术评分内容。(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5)招标公告所附概念方案为概念意向图,交通组织、周边路网及业态功能布置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6)本项目可研报告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7)周边道路、地下环道以及与港口的相对关系已在招标公告附件资料用地红线和地块基本条件中表达。(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8)片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文件与本次招标无关,故不提供。区域发展定位详见本条回复(1)。(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9)此次投标文件可不提供综合管线图,则暂不提供周边管网资料。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4、(1)关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格式:(略)(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中明确“明标不设封面”。但是后面又明确“不得将封面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投标,技术部分为明标,可以根据需求设置封面(只是不作为评审因素)?(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关于场地资料:(略)(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发包人要求第五章节中 “5.7其他”中提到“考虑地铁站点与场地的关系,充分考虑双TOD 的互动”,请提供TOD相关地铁站点资料。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详见补遗通知。(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用地红线(含港口、路网关系)CAD图纸。(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详见本次补遗附件。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5、商务加分中为什么要设置幕墙专业高工,幕墙专业职称评定才短短几年,经核实全国有幕墙专业高级职称的设计单位只有(略)家,严重排斥投标人,强烈要求删除。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写法不一致,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描述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7、(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共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类似设计业绩中,因各地方写法不同,中标通知书描述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描述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但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提供类似业绩,工程用途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同时总建筑面积满足(略)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的加分要求?(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5)拟派的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6)职称证专业为装饰的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拟派装饰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的加分要求?(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7)提供的类似业绩,因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审查,且规模满足(略)万平方米,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证明材料中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职务和职责一致,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其工程类别为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或酒店建筑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工程类别,视为满足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4)满足。(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5)满足。(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6)满足。(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7)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已完成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类似业绩“1.业绩时间要求;2.业绩规模要求;3.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则满足。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技术部分为明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每页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建筑里面造型与幕墙设计中要求评审要点为:(略)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请问在投标方案中在满足形态和风貌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对重新设计建筑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还是仅需要对概念方案做局部优化?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承诺序号应为(七),请问投标人编制的时候是否可以修改为(七)?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投标制作系统重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信息汇总表序号为(九),但是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序号为(十),请问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问怎么修改?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①在 1 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 负责人;②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③在 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④在 1 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由于不同项目、不同业主、不同地域等因素,中标通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主证明等材料对“设计负责人”的描述也有不同,例如:(略)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招标文件与投标制作系统中,技术部分的格式有标题,如:(略)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投标函部分的(四)设计费用清单中是否只需要填写“2.设计费用清单”的内容,“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部分内容无需修改或补充?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请业主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指标要求、项目设计任务书(包含功能需求,面积要求,限制条件等)。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我单位为高校下属设计院,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所属高校,实际工作和执业在我单位,由我单位所属高校开具人事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质疑(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设置专业设计人员完全不合理,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根本没有装饰人员(离谱,在设置建筑专业人员居然单独设置,建筑专业人员不能干吗?),商务加分竟然还要求幕墙类专业职称,代理公司完全就是超越标准设置人员,请监督部门严格监督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及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改.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答:(略)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略)《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修改为:“(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部分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暗标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整个技术部分暗标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略)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修改为: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其设计方案部分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略)%的或对个别投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略)%)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效果图“投标人未提供效果图的,其效果图部分得0分。”修改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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