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定结县教育系统预制板结构的8栋校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日行审服概算【(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结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1.2本招标项目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西藏华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略)
3.1.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略)-8-(略)-(略):(略)
4.2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略)-8-(略)-(略):(略)
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略)-9-(略)-9:(略)
5.2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开标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自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无效。
5.3投标文件未按格式要求使用CA锁在签章处进行电子签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开标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开标网址:(略)
*8.评标方式
8.1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标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含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和项目管理班子动态信用评价)。为了确保项目评标公平、公正,评标内容中的建筑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综合评估数据均从全国“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获取。 投标前,投标人应对上述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和确认。若系统自动获取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自动获取的评审数据为准。
8.2本项目评标由智能化评标系统自动完成,评标专家负责对智能化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中评标专家如未发现系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评审存在重大偏差的,不得修改智能化评标结果。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格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工程用途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低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二分之一或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包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