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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护城河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护城河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略)-(略)-(略)-(略)-(略)备案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2.4 设计周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9月4日9时(略)分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略)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略)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年9月4日9时(略)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略)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复印件)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