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可任选以下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略)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 (3)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略)
1.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