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悉并愿遵守和履行本规则的各项条款。竞买人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一经查实,取消竞买(买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各意向者请亲自实地查看现场,不组织集中看样,未实地查看的竞价人参与竞价视为已凭借自身经验对标的价值作出准确判断并对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拍卖人与委托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报名时在“招标文件下载”或公告下方附件中下载并认真仔细阅读本期拍卖资料及相关附件资料,拍卖资料是公告的组成部分,和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买人报名后,即视作认可本公司制定的本次拍卖会的公告与拍卖文件每项条款内容,包括要求事项、违约事项、费用缴纳等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如遇残值丢失、被征收户自行拆除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委托人与拍卖人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拆除物残值价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之间不得有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相互约定拍卖应价、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以及其他恶意串通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人(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5、本次拆除项目不得分包和转让,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6、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对应的安管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7、项目经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月打卡率不低于(略)天,如有违反本条,委托人处以每天(略)元罚款。如情节严重,委托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施工中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前三天向委托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8、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提供的拆除范围清单和图纸进场施工,拆除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略)日(如拆除现场有特殊情形,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工期)。竞拍前,竞买人要及时了解房屋主体残值价值及附属物和市场行情、安全环保施工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拍卖成交后,不因钢铁、混凝土和其他废旧物资市场价格波动和拆迁周期而影响成交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不能完工,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收取(略)元/天的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买受人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委托人的调度管理,按要求:(略) (略)、工程环保要求: (1)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沿路建筑物,用不低于2.5米的底边封闭的硬质挡板围挡(含文明创建公益宣传); (2)严控拆除工地扬尘污染,对拆除形成的建筑渣土、废料做到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封闭式防尘网遮盖(不低于6针),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清运渣土时要集中清运,并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渣土车封闭覆盖并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 (3)拆除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应停止拆除作业和渣土运输作业。应配备多功能抑尘车,用于在拆除工地拆迁时高空喷水降尘以及在启动应急措施时高空喷水降尘来施工; (4)买受人(施工单位)须拆除设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5)买受人(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的,委托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落实环保及安全措施,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委托人有权索赔),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略)、安全施工要求: (1) 买受人(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买受人(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应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伤保险;进场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买受人(施工单位)应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因买受人(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 (略)、装车及外运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委托人不负责协调。严禁超范围拆除、清运,如发现超范围拆除、清运或盗采盗挖行为的,取消拆除、清运资格,标的款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追究赔偿责任。 (略)、若因征收范围调整或其他等不可抗力导致拆除无法进行的,委托人根据拆除比例退还残值费用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