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将自(略)年8月(略)日(略)时起(略)日内(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
1、绵阳市游仙区游仙东路(略)号芙蓉金城一期(略)栋4单元1层2号。
2、权证号:(略)
3、规划用途:(略)
4、建筑面积:(略)
5、标的评估总价(略)元,起拍价:(略)
特别提示:(略)
2、本院依法通过网络询价的方式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的确认,上述标的物的最终评估结果为(略)元。
5、本院已委托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银荃辅拍”,咨询电话:(略)
6、所有拍卖过程及过户移交等程序均与其他个人及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代办过户、代为移交等行为进行的收费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如有其他机构冒充法院辅拍机构及人员,查证证实后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7、若转载该公告请注明出处并如实转载。
二、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技术室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
上述标的自(略)年8月(略)日起(节假日、周末除外)上班时间:(略)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变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变卖方式:
标的物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略)
七、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它违章、瑕疵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
八、标的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拍卖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均由买受人和所涉案件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以下资料:(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需事先联系我院,匹配优先购买权]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7日前须缴入本院指定账户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略)
转账时请备注“((略))川(略)执(略)号案拍卖成交款”。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承办人:(略)
银荃辅拍:(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淘宝客服:(略)
本院地址:(略)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