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期 | (略)年(即5年+5年,首次合同签订租赁期为5年,期满经区卫健局考核合格后,可续签5年) | 响应有效期 | (略)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首次承租政府物业可按标准享受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略)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略)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赁期内出租方每年根据承租方提交的年度运营总结报告视情况开展租金调整工作,若项目净利润率不高于8%,则不对租金进行调整;若承租方累计运营期内净利润率高于8%时,则启动租金调整机制,开展物业租金评估、并结合承租方成本收益情况对物业租金进行调整,净利润率维持在6%-8%水平。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普惠托育机构用房) |
履约条件 | 1、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2、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3、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4、本物业以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略)-(略),(略)年版)《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指南》((略)年)《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指南》《托育机构建筑设置标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将各物业装修改造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但房屋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5、承租方的建设总投资应不低于(略).(略)万元。6、承租方聘请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跟踪审核服务单位应选择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认可的单位,具体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对监理公司进行监管或委托专业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7、项目完工后,承租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出租方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后,出租方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承租方的实际投资额。(若实际投资额低于投标时承诺的投资额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补齐低于承诺投资额的差额部分,相应金额应按出租方要求期限转入区财政局指定专用账户。)8、装修改造完成后项目进入运营阶段,为实现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托育、延时服务等),承租方在出租方的许可范围内提供相应运营服务以及项目范围内全部资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含大修),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完成公益性产出内容(如科学育儿讲座、亲子互动活动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9、项目租赁期满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需将各房屋及装修改造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移交总体原则为不影响移交后项目范围内各托育机构服务功能的正常运行。(略)、在本项目租赁场地运营期间,只允许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不得开展与托育服务无关的其它业务及出租方案规定以外的项目;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或以合作经营、共同经营、合伙经营等形式变相转租或分租。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略)、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享有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获得项目收益的权利,但禁止利用本项目及相关权益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或借贷。项目实施过程中,承租人不得变更实际控制人、实际控股股东,不得进行股权转让,如有上述行为,按“严重违约”执行。(略)、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须在评分项涉及的方案(竞租时提交)的基础上编制并提交项目总运营服务方案。在下个年度开始前3个月向出租方报批下一年度运营服务计划,在每个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年度运营服务报告。(略)、承租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大修重置等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略)、托育机构工作人员配备须符合《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指南》中关于托育机构的人员素质要求和配比要求。(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略)〕(略)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保育服务费收费标准上,在若干措施规定限价基础上下调(略)%,原则上每年应根据上一年龙岗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保育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承租方可在不超过合同约定限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根据市场自主定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如日后上级出台有关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则承租方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则与要求执行。(略)、项目所涉及到的任何奖补资金的使用均应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如政策文件无明确使用范围时,应优先考虑用于降低保育费收费标准,具体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略)、原则上每周开托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开放时间为8:(略) |
其他补充说明 | 1、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对龙岗区第三批普惠托育机构用房招租项目引进承租方。物业概况:(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