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儿童医院
机房搬迁及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确保医疗数据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启动机房搬迁及维护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方式:(略)
4.中标确定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采购需求:(略)
1.将三号楼十层信息科机房(包括数据机房和网络机房)迁移至一号楼七层新建机房。目前新建机房已具备符合标准的空间布局、电力保障、环境检测、安全防护。
2.确保机房搬迁过程中各类在用设备的平稳迁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停机时间,降低对医院正常业务的影响。搬迁后,信息系统应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并实现性能的优化提升。
3.机房搬迁后,对整体搬迁的各类设备进行一年的驻场维护服务,确保搬迁后新旧设备重新搭建运行环境的稳定性,确保新旧设备之间系统环境的兼容和整体数据迁移的完整性。
(详见采购文件)
7.工期:(略)
8.质量要求:(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略)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时间:(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报名提交材料
1、公司及相关资质
2、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委托书(加盖红章)。
3、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电子谈判文件的邮箱。
注:(略)
六、标书要求
1、1份“正本”和4份“副本”,正副本内容一致,密封完好并提供电子版,胶装、加盖齐缝章。
2、标书上显示目录,标注页码。
七、其他事项
1.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会在报名截止后再次以邮件或电话确认,请注意及时查收。收到邮件通知后请回复,邮件标题格式:(略)
2.委托代理人(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参与评标,开标时请携带标书及身份证原件。
3.采购文件将在报名截止日且报名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条件下通过报名邮箱发送。
4.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开封市儿童医院官网》、《华中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其他渠道: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