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服务及场地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场地租金:(略)
4.标段(标包)划分:(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服务地点:(略)
8.租金缴纳方式:(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
(略).其他要求:
院区内原承租方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意向投标人需知悉此事项,项目成交后中标人进场时需与原承租方按照《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承包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友好交接。中标人与原承租方在交接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与原承租方进行对接或配合,也不得以无法与原承租方就院区内食堂的使用事项为理由,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解除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信誉情况
①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及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略)
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依法缴纳社保及缴税凭据:(略)
注:(略)
6.食品经营许可证:(略)
7.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招标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年8月(略)日9点至(略)年8月(略)日(略)点(北京时间)
方式:(略)
售价:(略)
注:(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提交方式:(略)
说明:(略)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七、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略)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注:(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