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编号:(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元):(略)
6.最高限价(如有):(略)
7.采购需求:(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 〕(略)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略)】(略)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际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6.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
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略)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