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司法拍卖,经当面/电话/短信/EMS邮件专递通知各当事人,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拍卖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特别注意事项:
1.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对拍卖标的房屋建筑面积、用途等描述主要依据宁夏德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宁光房(涉执)字((略))第(略)号估价报告。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最终房屋建筑面积以国家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截图和测量报告为准,房屋建筑面积与《拍卖公告》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2.本次拍卖标的所提供的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标的物由案外人占有使用,请竞买人注意。
4.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或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等行为,请竞买人保持警惕,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二、竞买人条件:(略)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京东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拍卖咨询:(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成交规则:(略)
六、特别提醒:(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关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发生在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或以物抵债裁定书生效之前的由原产权人承担,发生在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或以物抵债裁定书生效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原产权人承担。如涉及测绘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法院书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9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银行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缴款时请在备注注明所竞拍的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重点提示:(略)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买受人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特别提醒:(略)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拍卖咨询:(略)
咨询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