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陵园东路3号(略)幢西-(略)号房产,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加价幅度(略)元
该房产暂未腾空,拍卖成交后可以腾房交付;土地性质为划拨,办证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具体数额请自行咨询相关房产部门确定。
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装修、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标的物详情请参考图片状况,以实际现状为准,请电话咨询。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查询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地址:(略)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