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https:(略))对被执行人李守标名下位于平乐县平乐镇东泉街(略)号林海墅1栋1单元3层4号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一次起拍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平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