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告见习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具体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要求为(略)-(略)年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在各级单位招聘考核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见习岗位计划 详见《泉州市正骨医院(略)年度见习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四、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略) 2.资格审核及考核时间:(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见习人员与正骨医院签订见习协议,协议期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本院的见习活动。 2.本次见习人员享受见习补助,并享受相应保险及假期。 3.本次见习岗位报到时间,初步定于(略)年8-9月(各岗位的具体报到时间将于确定体检名单后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报到的,将安排人员递补,后果自行承担。 4.本次公告的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个人。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结果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本次公告仅适用本次见习岗位报名工作,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正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具体请咨询: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泉州市正骨医院 (略)年8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