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农特产品加工点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熟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常熟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地方农特产品加工点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有效期为:(略)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略)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9.8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9说明:(略) 9.(略)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略)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9.(略)本次招标为地方农特产品加工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最高檐高约5.(略)米,最大单跨跨度约(略).(略)米,地上最高一层,门式刚架结构。 (略).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略).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略) (略).友情提示(略).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略).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略) (略).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