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河村西口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河村西口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经由兴政数批〔(略)〕(略)号批准,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单位为阿尔山市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略)
2.4.招标控制价:(略)
2.5.施工计划工期:(略)
2.6.工程质量:(略)
2.7.资格审查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依据((略)年(略)月(略)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略)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略)年1月1日至今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3.7.财务要求:(略)
3.8.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略)
4.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略)
2)移动端CA锁办理:(略)
4.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略)
4.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4.6.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略)
注:(略)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开标时间)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投标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