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保服务目标:(略)
★2.维保涵盖服务范围:(略)
★3.维保服务所包含的硬件维护内容:(略)
★4.维保服务所包含软件支持:(略)
★5.投标人提供不少于(略)名终端维保服务工程师,7*8小时驻场服务。
★6.投标人提供,7*(略)小时响应服务,故障响应时间5分钟内,服务工程师(略)分钟内到达现场;(略)分钟内解决问题,对于(略)分钟内未解决的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或提供周转备机。
▲7.要求驻场维保服务工程师学历大专及以上,具备维保服务相关工作经验,采购人不定期组织维保服务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日常工作表现,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维保服务工程师。
▲8.投标人对维保服务范围内包含的所有终端设备提供每季度一次的现场巡检清灰服务,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结合日常故障处理情况提交季度服务报告。当年服务期满前提供年度维保服务工作总结及服务报告。
★9.为了保证维修的及时性,投标人需提供维修周转备机:(略)
★(略).投标人需承诺建立本项目专属配件库并承诺所有配件为原厂配件,配件库设置于采购人指定地点,需对配件库存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包括配件品种、数量以及出入库的频率,若出现品种或数量上的不足,提前与采购人沟通订货,随时补充,使配件库存始终处于饱满状态。
▲(略).为保障终端设备维保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求投标人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
▲(略).为保障终端设备维保服务的及时性,要求投标人建立明确的沟通协调机制。
★(略).投标人提供不低于一年两次的终端使用的培训服务。
★(略).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十一、春节等)和采购人认为重要的特殊时期等,提供值班或技术支持服务,采购人不会对加班,节假日及周末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略).驻场维保服务工程师考勤要求与采购人单位要求的时间一致,考勤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直至合同期满为止。考勤不合格率大于等于(略)人次/月,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价格1%。
▲(略).驻场维保服务工程师故障响应时间5分钟,达标率应达到(略)%及以上,对故障修复时间2小时的修复率应达到(略)%及以上。如在服务期内故障响应或修复达标率低于(略)%。每降低1个百分点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价格5%。
★(略).服务期内出现因服务质量、服务响应速度、服务能力等问题遭采购人投诉且经讨论确系投标人自身原因的情况,每次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1%;出现严重投诉的、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采购人工作带来重大麻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或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投诉情况由采购人出具通知书为准。
▲(略).服务期内,出现重大安全违规情况,且给采购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因操作失误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数据丢失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追究当事人和(或)其所属公司法律责任。
▲(略).投标人依照维保服务技术要求规定组成专业维保服务团队并同意在服务期内保持基本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人员,每更换或减少一人,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略).投标人中标后若未达到要求的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故障修复时间,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金额的1%;因投标人未达到要求的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和系统故障修复时间,引起采购人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事故,造成应用不可使用时,每发生一次,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
▲(略).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安全责任书,投标人自行承担驻场工程师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其带来的经济损失。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的相关内容,如果有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或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投标人之合作,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略).凡要求提供备机的品目,要求中标人合同签订后将备机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查验规格、型号、数量,查验中如发现中标人有虚假应标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略). 投标人在结束服务合同后要在仍然保证采购人单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合同结束期时的项目整体移交给采购人单位,不得更换、拆除任何部件或者应用程序。
★(略).投标人将软件系统的更新、备份、故障解决等日志资料全部交由采购人单位备案存档,并将更换记录进行登记。作为项目中存储使用的所有设备或配件不得带离采购人单位,所有权归采购人单位所有,统一交由采购人单位留存或销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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