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设计周期:(略)
(1)(略)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配合招标人及代建人完成方案专家会、区规委会、市规委会,并按照各会议意见完成修改,直至招标人、代建人及相关部门确认;
(2)(略)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直至招标人、代建人及相关部门确认;
(3)其余:(略)
注:(略)
2.5设计质量要求:(略)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注:(略)
3.2其他要求:
3.2.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4.2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5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略)年8月6日至(略)年8月(略)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监管部门:(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9.软件技术支持
9.1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略)
9.2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远程不见面开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