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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威海市御鑫佳园22号17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5-08-15 山东-威海-开发区
所在地区: 山东-威海-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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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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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威海市御鑫佳园(略)号(略)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本院法拍项目无任何合作的中介机构,也未通过任何视频号发布任何涉及标的物信息或视频(搬迁腾房现场视频);所有过户手续、腾房等事宜买受人均可自行办理,无须中介参与,请竞买人仔细甄别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建议先咨询我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威海市御鑫佳园(略)号(略)室的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限购、过户等政策及竞买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部门及开发商等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到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无法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的权利瑕疵保证、产权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等,凡参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本院不予处理。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款或土地出让金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特别提醒:(略)

本院仅在本网站发布标的物,其他商业中介平台上的数据均属于非法数据,本院对其他平台上的数据不做任何保证;且本院工作人员未开通任何社交媒体软件账号发布推广法拍房,本院唯一本利业务联系方式为本公告内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由于司法拍卖房产在成交前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由被执行人管理使用,自公告发布到拍卖结束,标的物现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竞买人务必现场情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应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并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缴费。欠费、过户等情况,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违约金等其他欠费数额不明,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要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人的个人行为。

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拒不腾退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穷尽强制执行程序,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应风险自负,不得以交付不能为由而悔拍;

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不实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者承诺交付房屋、负责房屋腾退、交付标的物,并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对于在公告和拍卖期中产生了争议或特殊原因应当取消拍卖的或因系统原因未能在成交前撤回拍品的,在拍品所有权转移之前,本院可以依照本案合议庭或专业法官会议的决议撤回或撤销本次拍卖;我院保留最终解释权,不支持竞买人和买受人的任何异议,参与本次竞拍视为同意本公告中的全部条款。

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由公开招标的网拍辅助机构办理,本业务为收费服务,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不承担拍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电话(略)-(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特别提示:(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及标的物咨询:(略)

友情提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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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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