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河滩北路(略)号同裕·漫香林底商住宅楼1单元(略)室住宅的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瑕疵公示: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管理费等情况,需买受人自行去物业咨询,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费用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该房屋为毛坯房,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现场调查,自行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他由该标的物产生的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核定税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费用(包括不限于被执行人欠缴的维修基金、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票据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竞拍成功后,交房时间预计为取得法定手续以后,但具体情况以实际腾房时间为准,不能保证交房周期。
标的物税费按照法定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核定税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未知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欠缴的维修基金、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物业费、暖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若因被执行人失联、抗拒等原因,工作人员无法进入室内实地查勘,无法提供内部情况,对可能存在未知风险和瑕疵,请买受人再三斟酌,仔细考虑,竞买人一旦报名并出价,则视为接受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接受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所有责任及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拍成功后,交房时间预计为取得法定手续以后,但具体情况,因被执行人失联、抗拒等因素,以实际腾房时间为准,不能保证交房周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条件与拍卖方式:(略)
拍卖方式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略)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中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账号:(略)
收款银行:(略)
开户行:(略)
开户联行号:(略)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瑕疵公示和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