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现采用院内评选的方式,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与监测平台运维项目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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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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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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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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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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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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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与监测平台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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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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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服务周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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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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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供应商投标的特定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涵盖本次项目需求检测内容,须提供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遴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4.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评选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遴选文件时间:(略) 2.获取遴选文件方式:(略)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略)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人:(略) 4.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