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拟于(略)年9月2日在淘宝网公开第二次拍卖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略)号二区1栋9座(原坐落于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新翔小区2-1-9-1号房屋)。
经网络询价,京东大数据询价结果为(略).(略)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结果为(略).(略)元,根据《财产处置参考价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评估价为(略).(略)元;经双方当事人议价,该不动产第四层无证部分作价(略).(略)元一并拍卖。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平均价取整为人民币(略).(略)元,第二次拍卖价为人民币(略).(略)元。本院已于(略)年7月4日对上述事宜进行公示。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9月2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1、拍卖标的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略)号二区1栋9座(原坐落于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新翔小区2-1-9-1号房屋)。房屋权利人:(略)
2、拍卖标的为一栋4层混合结构的独栋建筑物(第四层为无证部分,去往顶楼的过道,改为厨房;阳台部分区域加盖保温板,隔出储物间)。南北朝向,步行梯上下,空间布局为独栋建筑。户型设计:(略)
(温馨提醒:(略)
3、房屋现状:(略)
4、该标的抵押情况如下:(略)
5、该标的查封情况如下:(略)
《柳州市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查档时间为:(略)
6、拍卖裁定、出屋公告送达或公告情况:(略)
三、起拍价:(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如有两人以上共同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期间(截止时间:(略)
拍卖方式:(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略)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略)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详见附表: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