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第十中学校,拟对泸州市第十中学校保洁、食堂及宿管劳务外包服务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人:(略)
4.食堂劳务预算:(略)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请潜在供应商通过邮件的方式报名。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须将:(略)(略)@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或正文)需要注明“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七、比选地点:(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