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8.注:(略)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 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网站客服联系电话(略)-(略)-(略))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略)
①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