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采购包1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编入响应文件)。
采购包2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编入响应文件)。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略)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3) 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