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略)年伙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略)#楼A区9层(略)室(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略)年伙食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注:(略)
1.公告发布媒体:(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略)〕(略)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略)〕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略)
5.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7.投标人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8.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机构名单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略)》)。
投标人出现以上情况参加本项目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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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