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核辐射科三年行动计划设备釆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略)号恒达大厦(略)楼(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核辐射科三年行动计划设备釆购项目 1批,主要有伤员去污洗消装置、α谱仪、便携式氡测量仪、便携式氚测量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产品进行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部分产品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