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运区工程货站辅助设备项目特种车辆维修车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补充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运区工程货站辅助设备项目特种车辆维修车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公告修改部分:
1、修改《招标公告》第5页第3.6点
原文:(略)
现文:(略)4 家单位(即两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修改《招标公告》第5页第3.(略)点
原文:(略)
3.(略).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发生因行贿犯罪行为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略).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略).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略).4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
3.(略).5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除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外)。
3.(略).6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下载并提供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公章。(注:(略)
3.(略).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4)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略).8投标人应对招标人以下“投标人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完全响应: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招标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通过向招标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4)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
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7)招标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8)近三年内与招标人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投标人,“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
9)发生向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略))参与招标人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招标人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成交投标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条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招标人或关联公司不利;
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因成交投标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招标人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9)因严重违约被招标人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略))存在向招标人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现文:投标人应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3、修改《招标公告》第9页第6点
原文:(略)
现文:(略)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修改《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1。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略)页“企业资质证书”的第3点因文档格式显示不全,格式修正后为: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资质证书 |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方):(略) 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方):(略) 3、工程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即承担施工任务方):(略) |
2、修改《招标文件》第(略)页“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第3点
原文: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3)若在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没有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略)%,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现文: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3)若在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没有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略)%,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投标报价不得分。 |
3、修改《招标文件》第(略)页“开标记录表”,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
4、对《招标文件》第(略)、(略)页“资信部分”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原文: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略)分) | 资 信 部 分 ((略)分) | 类似项目业绩 ((略)分) | 6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 |
(略)分 |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施工业绩(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 |
工程获奖 ((略)分) | 4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设计类奖项(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 |
8分 |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施工的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 |
工程研发能力(4.5分) | 4.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 |
第三方评价 (1.5分) | 1.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 |
现文: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略)分) | 资 信 部 分 ((略)分) | 类似项目业绩 ((略)分) | 6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3分,最高得6分。 |
(略)分 |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施工业绩(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4分,最高得(略)分。 |
工程获奖 ((略)分) | 4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设计类奖项(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或以上奖项得4分,最高得4分。 |
8分 |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施工的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或以上奖项得4分,最高得8分。 |
工程研发能力(4.5分) | 4.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备注)得4.5分,最高得4.5分。 |
第三方评价 (1.5分) | 1.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要求详见备注):(略) |
5、修改《招标文件》第8页“开标程序”的第(2)点
原文: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2 | 开标程序 | …… (2)解密完成后,公布:(略) …… |
现文: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2 | 开标程序 | …… (2)解密完成后,公布:(略)含勘察费报价、勘察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g工期;h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 |
6、修改《招标文件》第(略)页“开标程序”第5.2.1点
原文:(略)
现文:(略)含勘察费报价、勘察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g工期;h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7、修改《招标文件》第(略)页“联合体投标人”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现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两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修改《招标文件》第(略)页“《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 投标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提供附件三《资格与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现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
9、修改《招标文件》第(略)页“建筑专业负责人”
原文: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略)分) | 实施方案部分 ((略)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略)分) | (略)分 | (二)设计单位人员 ……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具备注册建筑师(土木工程)资格,得1分。 …… |
现文: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略)分) | 实施方案部分 ((略)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略)分) | (略)分 | (二)设计单位人员 ……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 …… |
- (略)、《招标文件》第(略)页“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文档格式显示不全,格式修正后为: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按国家法律经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即承担施工任务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略)、《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增加附件9“诚信承诺函”(详见合同)。
三、项目需求修改部分:
1、修改《项目需求》第(略)页“人员需求配置表”关于“设计负责人”专业要求
原文:
岗位 | 人员要求 | 专业要求 |
设计单位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土木工程) |
现文:
岗位 | 人员要求 | 专业要求 |
设计单位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四、本招标项目已重新打包电子招标文件(GZZB文件),请投标人以最新公布的GZZB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五、本项目原定的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略)
附件2:(略)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8月(略)日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运区工程货站辅助设备项目特种车辆维修车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牵头人:,主要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成员一:,主要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3)成员二 :,主要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4)成员三:,主要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略)
注:(略)
附件2: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略)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项目 负责人 | 设计 负责人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专职 安全员 | 投标总报价 (元) | 勘察费报价 (元) | 勘察费投标下浮率 (%) | 设计费报价 (元) |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 建安工程费报价 (元) | 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 (%) | 工期 | 质量 标准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代理代表: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人: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