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相关数据以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时的结果为准。 2、本次租赁权拍卖依据房屋现状进行,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质量瑕疵。 3、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未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将视为默认拍卖标的现状,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业态仅限于连锁品牌饮品经营,竞买人报名前需提供品牌授权资质,经委托人(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报名。 5、房屋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不允许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买受人(承租人)如需变更或扩充品牌经营的,必须经委托人(出租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变更或扩充。 6、拍卖成交后,标的依据现状进行交付,具体面积如有差异以实物交付为准。房屋使用前需要办理消防报备、审批手续等,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至我公司指定账户(竞拍保证金可抵成交价款);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向委托人(出租方)支付年租金的(略)%的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成为该房屋的承租人,之后的租金直接交至委托人(出租方)指定账户。 8、租赁期内,租赁房屋水、电、暖、卫生、物业等因该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买受人(承租人)对租赁房屋安全经营负第一责任,应随时接受委托人(出租方)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卫生等例行检查工作。 9、如遇政府规划拆迁、征收、不可抗力等问题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时,委托人(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委托人(出租方)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仅退还剩余租金。 (略)、如因买受人(承租人)原因造成所租赁房屋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不属于买受人(承租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略)、租赁期间及期满后,原承租人放弃承租及续租的,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添附的附属物(包括装修、维修维护以及固定设施设备等)无偿归委托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予以任何形式的维修、装修装饰、添附物的补偿或赔偿。 (略)、本次拍卖涉及的房屋相关权利与义务所有条款,买受人(承租人)应均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