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巍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简介:(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输(引)水工程、水厂工程、输配水工程,其中:(略)
1.2 招标内容:(略)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
1.4.1交货期:(略)
1.4.2交货地点:(略)
1.4.3交货方式:(略)
1.4.4质量要求:(略)
1.4.5资格审查方式:(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略)净水设备及消毒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略)净水设备及消毒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授权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质检报告、涉水卫生批件。
2.2质量要求:
提供近3年取得省级以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财务要求:
2.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者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至(略)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2.3.2财务状况:(略)
2.4投标人信誉要求:
2.4.1近3年((略)年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4.2近3年((略)年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4.3近3年((略)年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2.4.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4.5提供至少3份((略)年至开标之日)已供买方出具的标的物的履约情况证明(不能证明是何种材料的履约情况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2.4.6不接受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
2.4.7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4.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5 服务要求
2.5.1中标人需将设备及构配件自行运至施工点,在施工点落地之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有中标人自行负责。
2.5.2中标人需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等。
2.5.3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5天内提供设备相关图纸
2.5.4设备到场后提供与设备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质保期5年(一体化净水设备要求主体使用年限不低于(略)年)
2.5.5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需参与和配合验收单位进行取样测试、提供计量设备检有效检定资料(如果有需要)、并经最终检测验收后,提供设备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专用操作工具等后续资料,中标人需负责与省级智慧水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及传输。
2.6其他要求:(略)
三.投标报名
3.1报名时间:(略)
3.2报名方式:(略)
不接受除“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官网(网址:(略)
3.3说明:(略)
未在“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略)投标人提交注册申请并缴费后,平台将在2-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事宜请咨询平台客服电话(略)-(略)-(略),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文件获取(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必须于“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官网通知时间为准之前上传至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 www.inja.com),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2.若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必须于“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官网通知时间为准之前在开标现场进行递交,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请各投标单位慎重对待。
5.3.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时,若有问题请联系我公司招标工作负责人:
谭志红;联系电话:(略)
项目技术答疑人:(略)
5.4.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1.本次招标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略)
7.2.线上开标地点:(略)
7.3.线下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郊路华润悦府三期二栋(略)室。
7.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
7.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
(2)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
八.评标
为规范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8.1.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2.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8.3.评标组织及服务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相关单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单位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
3.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二)工作小组
1.由云南水投商贸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为评标小组服务。
2.工作小组承担保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发放评标资料、投标文件摘录汇总、基础数据对比、评分核对及会议服务工作。
8.4.评标程序及内容
(一)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即失去参与投标的资格、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略)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重要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
(3)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4)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人代表授权书的;
(5)投标人存在任意一条不满足信誉要求的;
(6)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7)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未提供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承诺书的。
(二)投标文件澄清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等,评标小组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评标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评标小组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三)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1.资质审查,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从投标人基本资质、产品质量、信誉状况、合同执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于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质疑,投标人须现场书面形式解答。
2.投标文件内容涉及价格及需要投标人补充澄清的,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评标小组以此作为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补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报价,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行现场书面澄清,拒绝做出书面澄清的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承诺书不能满足《一体化净水系统功能参数一览表》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四)评分细则。
4.1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成立,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者乱抬的,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⑦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的;
⑧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⑩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企业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2评选细则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略)分,其它部分评审(略)分,满分(略)分:
表一: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投标报价 | (略) |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略)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略)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略)-(略)÷(最高价-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基准价); 3、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 (略) | |
表二:
其他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人员配置 | 5 | 根据组织机构完善、拟派工作团队优秀、人员配备合理、组织保障可靠等的1-5分;。 |
技术服务 | 5 | 根据技术服务方案(备料供应、运输方案、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故障应急方案)等按优劣的按优劣得1-5分 |
类似供货经验与业绩 | (略)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与本次招标同类的供货合同及履约信用证明(与合同相符),具备日处理能力≧(略)立方/天≦(略)立方/天供货业绩的每件得分0.5分;具备日处理能力≧(略)立方/天供货业绩的每件得分1分;本项最高(略)分。 |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 (略) | 根据交货及安装进度计划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况,内容完整程度、交货安排合理性、针对性等在0~(略)分之间赋分。 |
售后服务 | (略) | 1.根据质量保证期承诺期限的长短、服务方案对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的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在0~5分之间赋分; 2.五年免费服务周期结束后,每增加1年免费服务得1分;本项最高5分。 |
合计 | (略) | |
九.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评标、澄清,在满足采购文件条款的基础上,评标小组按照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及与投标人提供承诺、证明文件、证书等方面进行交流后进行综合评判,按评分结果,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2.对于中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中标通知:(略)
十.合同授予
(略).1 签订合同
(略).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略).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略).1.3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供应商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略).1.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重新招标。
十一..纪律和监督
(略).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略)
(略).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略).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略).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十二.投诉
(略).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略) 日内向云南水投商贸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略).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3投诉受理人:孙彬电话:(略)-(略)。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招标联系人:谭志红电话:(略)
电子邮箱:ynstsmyxgs@(略).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