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的规定。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响应文件中投标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双方“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6、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略)
(3)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苏州市及区县“苏采云”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