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SPD-(略)委托,为上海某单位视频制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 文件编号:(略)
2. 项目名称:(略)
3. 项目预算:(略)
4. 服务期限:(略)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特区、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控股或者直接投资;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代管;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响应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通过邮件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我司邮箱(hafuzb@sina.com),邮件标题:(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略)
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我司收到报名资料,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回复我司报名汇款账户。
2、工本费((略)元)通过银行汇款至我司账户(汇款时请备注HF(略)-(略)工本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出的工本费),我司收到报名费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三、报名时间及购买标书时间
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定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略)
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略)号4号楼5楼C(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