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高湖路沿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重启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高湖路沿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编号:(略)
一、现对原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招标公告见本公告附件。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原文:(略)
条款号:(略)
现文:(略)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如有)、**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现文:(略)
条款号:(略)
现文:(略)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原已按交易系统流程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仍然有效,并可在新的投标登记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投标登记,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四、本项目原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具体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 (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
五、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不一致,则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