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略)〕(略)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加强地籍数据库建设,推动构建全域覆盖、要素齐全、现势有效、权威准确的地籍“一张图”,为确权登记、审批、供应等自然资源相关管理环节提供支撑。(略)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标准的地籍数据库,实现与登记数据库的同步更新;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自然资源地籍数据收集整理,实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数据成果入库上图并汇交。(略)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已登记宗地的图形数据,入库上图并汇交。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4.售价:(略)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9.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