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金额:(略)
标段号 | 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一 | 基础支撑类软件造价评估服务 | (略) | (略) |
二 | 业务提升类软件造价评估服务 | (略) | (略) |
三 | 硬件设备采购类询价服务 | (略) | (略) |
注:(略)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领CA证书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https:(略)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略)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略)〕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
4.磋商地点:(略)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7.各响应单位的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将做无效投标情形处理。
8.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四)公告期限:(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略)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略)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启阶段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