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缨东路东延伸线拓宽改造工程已由西安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幸福路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招标人为西安市幸福路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中金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略)
2.2 项目地点:(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
3.2
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略)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
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略)
4.2
标段名称:(略)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略)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略)
6.2
标段名称:(略)
6.3
标段名称:(略)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略)
7.3
资格预审会议形式:(略)
7.4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正文第 9.4.1 项规定的期限内。(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略)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略)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略)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安市幸福路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中金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东段(略)号 |
地址: |
西安市科技二路启迪清扬时代D座(略)楼(略)室 |
联系人: |
郭斯青 |
联系人: |
费思南、刘昌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邮编: |
|
邮编: |
(略) |
开户银行: |
西安银行幸福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浦发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
账号: |
(略) |
账号: |
(略) |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