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五丰村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五丰村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黄湾镇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合同估算价:(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5日上午9:(略)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略)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黄湾镇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略)号金汇大厦B座(略)-1
邮
编: (略)
邮 编:(略)
联系人: 凌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