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项目工程名称请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本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开标不延期。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或澄清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