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略)
(2)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发[(略)](略)号的要求执行。(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二)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还应当依法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略)
(3)与甲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2:(略)
(2)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发[(略)](略)号的要求执行。(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二)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还应当依法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略)
(3)与甲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