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年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临沂市兰山区古城小流域项目已经 临沂市水利局以“ (临水保〔(略)]3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临沂市兰山区水利工程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监理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9.(略)k㎡。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略)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监理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6.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照监理标,施工标的顺序评审,若在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3 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
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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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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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
地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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