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第二次)
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东片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修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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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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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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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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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略)“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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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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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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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略).1“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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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1交易服务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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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
3 |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略).2.3(2)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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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包含并不限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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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包含并不限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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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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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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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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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的附表六《定标因素表》中“价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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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对合格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取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 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区间内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参考价;当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区间内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参考价;若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均不满足前述条件的,则以[工程成本警戒价,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中间值,计算评标参考价。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略)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经济分(满分(略))×经济分权重((略)%)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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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对合格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当合格中标候选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参考价;当合格中标候选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参考价。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略)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经济分(满分(略))×经济分权重((略)%)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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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合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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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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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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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图纸承诺说明》以随本次补充公告发出的附件为准。
三、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充公告发出的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及其附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及其附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已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后续投标登记及投标工作。
五、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 期:(略)
附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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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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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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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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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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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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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略)分;其它不得分;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略)年或以上(含(略)年)工作经验,得(略)分;具有5年(含5年)至(略)年(不含(略)年)工作经验,得5分;其它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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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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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略)分;其它不得分;
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略)年或以上(含(略)年)工作经验,得5分;具有5年(含5年)至(略)年(不含(略)年)工作经验,得2.5分;其它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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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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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略)分;其它不得分;
2.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略)年或以上(含(略)年)工作经验,得5分;具有5年(含5年)至(略)年(不含(略)年)工作经验,得2.5分;其它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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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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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专业)的,得(略)分;其它不得分;
2.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略)年或以上(含(略)年)工作经验,得5分;具有5年(含5年)至(略)年(不含(略)年)工作经验,得2.5分;其它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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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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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齐全的得(略)分;其它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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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核发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兼任,且安全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专职安全员。
(4)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略)〕(略)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略)〕(略)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证书扫描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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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资信((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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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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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略).(略)万元的类似业绩,每项得1.7分,最多得(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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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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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的:
(1)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0.5分;
(2)获省级奖项,每项得0.3分;
(3)获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0.2分。
本项最多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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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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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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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略)
2、工程获奖:
(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省级不包含副省级市;工程质量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获奖仅计算主承建和联合(共同)承建的单位业绩,作为参建单位获奖的业绩不作计算。只计算市政公用工程获奖情况,其他非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如房屋建筑、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2)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3)境外工程不予计算。(4)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除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可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外,评分表内其他评分项目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
4、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