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成果州级汇总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略)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第九章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三、承诺函
四、供应商其他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一、响应函
二、承诺函
三、首轮报价函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七、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八、商务应答表
九、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十、其他有关材料(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最终报价函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拟对“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成果州级汇总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内容概况:(略)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略)
2、报名系统技术服务费:(略)
3、获取地点及方式:(略)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八、磋商时间、地点:(略)
九、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公示。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略)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略)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略)%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略)%,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评标情况公告 | 本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予以公告。 |
4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6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最终报价函一份。 |
7 | 磋商有效期 |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略)天。 |
8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9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略)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项目需求方面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方面的询问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和处理。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略)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项目需求方面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文件其他方面的质疑、磋商过程的质疑、评审结果的质疑均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注:(略) |
(略)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略) | 招标服务费 | 参照(发改价格〔(略)〕(略)号)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响应招标、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略)
2.5 本磋商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磋商文件凡是要求“单位(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磋商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磋商文件。
(3)供应商磋商现场所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与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一致。
(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5)采购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参加人员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5.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对现场做出的解答需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5.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6、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7.1 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2 语言及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7.2.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7.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响应文件的组成
7.3.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文件一:(略)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承诺函;
4、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二:(略)
1、响应函;
2、承诺函;
3、首轮报价函;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7、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8、商务应答表;
9、项目实施方案;
(略)、售后服务方案
(略)、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文件三:(略)
注:(略)
7.3.2响应文件分为:(略)
7.3.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最终报价函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7.4 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7.4.1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略)天。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期短于(略)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7.5 响应文件的递交
7.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所有外层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7.5.2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9、其他
9.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9.2 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9.3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
(略)、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略)、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略).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略).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略).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略)、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投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略))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略))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略))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略))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单位;
((略))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单位;
((略))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
((略))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略))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略))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略)、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略).1 供应商准备的响应文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略).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略).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磋商。
(略).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装订完整。
(略).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略)、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做要求。
(略)、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略)、履约验收
(略).1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略)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略).2经多次整改后验收结果仍然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略)、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略).1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略)、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略).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略).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略).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略).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略)、质疑
质疑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若干规定(川财采〔(略)〕(略) 号文)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自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相关内容)。针对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和专业商务条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磋商过程、磋商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进行回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略)、其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注:(略)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本项目为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成果州级汇总采购项目,共1包。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成果州级汇总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复核、分析(略)个县市成果资料,包括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成果、草原动态监测成果、草原基本情况、属性赋值、指标计算等相关数据。
2.构建州本级数据库及成果图:(略)
3.完成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结果的州本级汇总分析。
4.印制纸质成果报告文本(至少(略)套)以及相应配套图件的图册。
5.成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文字成果
凉山州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估汇总分析的成果报告。
(2)图件成果
草原健康与退化分布图、区划图。
(3)数据库成果
编绘并形成1:(略)
★三、本项目相关商务、合同等实质性条款要求
1、服务期限:(略)
2、服务地点:(略)
3、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4、报价要求:(略)
5、验收标准:(略)
6、保密要求:(略)
7、安全要求:(略)
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但只提供变动后的内容。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另行协商解决。
第四章供应商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略)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次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注:(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略)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也可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注:(略)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注:(略)
9、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注:(略)
(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
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5.本章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九章格式1-3提供承诺函原件的条款只需提供一份涵盖所有内容的承诺函,不需多份提供。
第六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略)〕(略)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略)〕(略)号文)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略)](略) 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略)](略)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资格性审查:
1、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3、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二)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2、磋商小组对其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变动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注:(略)
6、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导致磋商终止的,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8、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单独填写最后报价单,密封递交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由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单。
9、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三)评审标准
1、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
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进行复核。招标采购单位评审现场发现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以及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磋商小组应当现场重新评审或者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5、除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在现场评审活动结束后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组织原磋商小组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违规重新评审的,重新评审结果无效,并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公告。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略)% | (略)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
2 | 服务方案 (略)% | (略)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 ①项目背景分析;②项目人员组织方案; ③前期资料收集方案;④项目主要任务解析; ⑤数据收集与处理方案;以上内容齐全、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略)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5分,每项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2.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略) |
3 | 质量保障方案(略)% | (略)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略) 注:(略) |
4 | 人员配备(略)% | (略)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略) 2、技术负责人(1人):(略) 3、其它服务人员:(略) 注:(略)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
5 | 履约能力(略)% | (略)分 | (略)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每有1个类似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注:(略) |
注:(略)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继续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略)
(2)财库[(略)](略)号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3)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略)](略) 号)规定的情形。
第七章采购合同须知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略) 日内,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4、采购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 律的规定进行司法救济。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 质量,不得拖延、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
7、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时间:(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略)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略)
地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签约日期:(略)
注:(略)
第九章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正本/副本)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日?????期 :(略)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在(供应商名称) 处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件:(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略)
特此声明。
附件:(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略)
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法定有效证明。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格式1-3
三、承诺函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略)
七、供应商其他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注:(略)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正本/副本)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日期 :(略)
格式2-1
一、响应函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略)
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
4、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格式2-2
二、承诺函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不发生任何串通与项目有关的相关单位,损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利益的行为。
五、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格式2-3
三、首轮报价函
注:(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格式2-4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略)
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格式2-6
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略)
七、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偏离情况按实际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完全响应”。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略)
八、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格式2-9
九、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格式2-(略)
十、其他有关材料(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 ?最终报价函
注:(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特别提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