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黑慧丰房估字【(略)】第 S(略) 号估价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估价,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为准。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营利性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6、标的办公楼,可做办公、旅店使用,有水、电、暖气,无煤气,简易库有电,无水、取暖、煤气,本房产不可转租。7、本次出租的标的为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如意向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依据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自行负责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我方可配合出具相关手续,且装修费由承租方承担,由于违反哈尔滨市保护建筑而引发的一切行政处罚等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显示:(略) 标的房屋以现状出租。根据出租方要求,本次出租行为按照(略)万元/年标准进行公开竞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账至哈交所指定账户;将出租方应补偿原承租方的(略).(略)万元直接支付给原承租方。具体详询出租方,承租方报名参与该项目即视为接受该条款,承租方不得因此要求退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与哈交所无关。 (略).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对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治安、消防管理等事项负责,并与出租方签订《出租房产安全协议》。 (略).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房主书面同意,装修费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房屋结构不能改变,需要改变征求出租方同意,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略).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为准。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