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中山农贸大市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田县中山农贸大市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新田合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湘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项目概况:(略)
1、项目总占地面积 (略).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为(略)%,绿地率为(略)%。
2、项目由1 栋高层电梯住宅和1栋多层商业组成。整个项目包括高层住宅面积(略).(略) 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略).(略)平方米。
3、项目规划居住户数为(略)户。商业户数(略)户,项目共配置电梯(略)台,变压器3台,生活及消防水泵8台。总停车位(略)个,其中地面(略)个,地下停车位(略) 个。
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招标单位依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永州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做好装修。
二、招标范围
(一)招标标的:(略)
(二)接管日期:(略)
(三)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
2、投标报名前三年未受过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2、投标人于(略)年8月(略)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的每天9:(略)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
4、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设在永州湘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人需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3、本次招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人:(略)
招标代理人地址:(略)
本项目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