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中介机构对济南塑料工业有限公司诉讼相关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济南国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安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济南塑料工业有限公司诉讼相关法律服务项目,欢迎各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选聘。
一、项目名称
选聘中介机构对济南塑料工业有限公司诉讼相关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济南国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济南塑料工业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夯实诉讼代理、债权追讨的数据基础与法律依据,需选聘中介机构提供该诉讼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代理、证据梳理、法律文书撰写等)。服务期限根据诉讼法律服务工作实际需求确定,项目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略)元。
三、合同签订主体
本次询比的合同签订主体为济南国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递交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略)
(二)服务机构简介:(略)
(四)提供近三年为其他企业提供债权追讨、诉讼代理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清单,及对应服务合同、结案证明等证明材料(优先提供破产债权追讨、国有企事业单位诉讼服务相关业绩)。
(五)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盖章)、机构负责人授权书(需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资料(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信用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七)保密承诺(自行编写);
(八)报价函及报价依据,报价函只填写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函需另行单独密封一份。供应商不需现场参与。
(九)递交要求:(略)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十二)报价文件邮寄地址:(略)
五、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小组依据投标人报价综合考虑,参考中介机构综合能力,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提报资料如有作假行为,一经证实,提交机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济南国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