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略)年(略)纳税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略)号(凤里街西入口)1号楼东门(略)室 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略)市中心以建设全省一流的税费服务平台为目标,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除委派部分业务支持专家、提供(略)系统核心软硬件及办公设备外,(略)市中心其他运行事宜,包括现场运行、人员服务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负责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拟采购不少于(略)名驻场服务人员的(略)纳税咨询服务。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需配合市局对(略)市中心的管理工作,共同完善服务规范,加强新技术运用,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注:(略)
(2)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若投标人采取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分包方案,未提供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略)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服务费按苏财购告【(略)】(略)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4.投标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略)〕(略)号)文件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按苏财购告〔(略)〕7号文件中的参考格式)。
5.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七。
6.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接受分包。
8.报名费汇款银行及账号:
账户:(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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